原生草在布什码头找到家

我第一次在布什码头的一座社区花园里看到指状加拿草的花序时,脑中同时浮现出许多联想。有些似曾相识,却没有一样真正让我觉得熟悉。它的花序约有一只手那么长,分成三叉,层层带鳞,质感像蛇,也像蚂蚱的腹部;整体看起来,仿佛海蛇怪的一只脚被剔了骨,也去了爪。那三根分叉其实是雄蕊,上面带着深酒红色、含有花粉的流苏,放在20世纪70年代的手提包或维多利亚时代的丧服上都毫不违和。
那次相遇后,我骑车回家,经过44街和第三大道街角的一家熟食店。几株玉米排成一列,种在白色油漆桶里。我看到每株玉米都骄傲地顶着高高挺立、羽毛状的花序,像戴着一顶王冠。我来自美国中西部,看过足够多的玉米田,知道玉米在变成盘中食物前是什么样子。突然间,指状加拿草开始显得熟悉起来。
原生禾草能滋养许多野生动物。因此,照料对野生动物友好的原生植物园的人,每当“接下来种什么?”这个老问题再次冒出来时,脑子里总装着一本禾草名录。北美小须芒草(little bluestem)、北方海燕麦(northern sea oats)和紫花画眉草(purple love grass)都常见于原生植物园。不过,禾草无处不在,许多会不请自来地出现在花园里,因为植物就是这样。当一种植物出现在布什码头的花园里,只要它不是艾蒿、莎草或旋花 — 这些外来物种会形成单一群落,排挤对生态有益的植物 — 它就很有可能被留下来,至少待上一阵子。
我就是这样认识了指状加拿草(Tripsacum dactyloides)。它恰好还是玉米的远亲。它长在围栏旁,直到盛夏都没有引起注意。围栏附近如此,花园其他地方也一样,到处都是莎草。它鲜绿色的叶片狭窄笔挺,从不耷拉,总像在立正。莎草结籽、生长都很顽强,但其实相当容易拔掉,尤其是趁它还小的时候。
第一次看到指状加拿草时,我知道它不是莎草。它的叶子是更柔和的绿色。蜡笔厂商也许会把这种颜色叫作睡莲叶绿。它也一点都不小。它的叶片要长得多,也宽得多,优雅地弯成弧形;整株几乎高到我的腰间,花序仿佛有意识,像是会顺着我的手臂爬上来,甚至钻到皮肤下面或耳朵里,接管我的大脑皮层。
它并非一直都是这个样子。初夏时,它看起来只像一丛长过头的草坪草 — 仿佛打了类固醇的肯塔基早熟禾。它又粗又高,割草机都难以对付,却又不太引人注意。几周后,情况就不同了。我和另一名志愿者一起除草,查了植物识别应用,原以为应用会告诉我们:这里有一个会靠地下根系复制自己的怪物,根向外、向下都能伸展20英尺,种子的半衰期长达100年 — 唯一能对付它的生物防治手段,竟是来自另一个大陆的一种巨型树懒,而且顺便说一句,那种树懒已经灭绝了。
但那天,应用带来了好消息。陌生植物恰好是花园里求之不得的品种,这种事并不常有,但这次正是如此。指状加拿草的自然分布范围包括美国东半部,一直向南延伸到巴拉圭。这个跨度很有意思:一种名为bobolink的候鸟在北方草原筑巢,却也会一路迁徙到南美洲,而且以谷物为食。
指状加拿草也常被种作牛的饲草;更早以前,它曾是滋养数百万头野牛的“禾草自助餐”之一。在布什码头,鸟儿不会被它的花序吓倒,还会啄食那些成熟后变成籽粒的鳞片。它们可能把浓密的叶丛当作掩护,甚至在里面筑巢。我喜欢想象一只迁徙途中的bobolink在布什码头停下来休息,发现指状加拿草。也许它会认出某种熟悉的东西,先吃上一口,再继续远行。